6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副所长王海燕介绍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1 2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一套:我想问一下,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关键一年,我想了解一下今年发生的疫情对依法治污产生了哪些影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条件下,生态环境部如何做好依法治污?
别涛:谢谢您的提问,这是当前社会很关心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党组对这个问题十分重视,专门组织了学习讨论。
必须说明的是,一直以来,“依法治污”始终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内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就包含了严密法治观。这也是生态环境部门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始终坚持的一个原则。
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取得突出进展,涵盖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噪声防治,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基本实现了生态环保领域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各方面“有法可依”,这就是“依法治污”取得的重要成效,也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污的重要基础。
在当前这一阶段,突出要求“依法治污”,具有特殊的意义。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上一份生态环境保护的满意答卷。
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就是要坚持依法治理环境污染和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不动摇、不松懈,就是要继续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对违法排污要依法惩处,不能降低标准、不能突破底线、“不能搞下不为例”,要切实树立环境法治应有的权威。
突出“依法治污”,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和地方政府其他部门更注重严格依法行政,在法律授权之下、在法治轨道之上,更加全面、更加不折不扣地履行好生态环保的工作职责。一方面,法定职责必须为,不能以各种理由“不作为”,逃避责任、放任违法;另一方面,在履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条件,不允许乱作为,不能肆意减损企业等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生态环境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从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方面进行审核,避免因“红头文件”和行政处罚的任性、不合理,切实保护企业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我们突出“依法治污”,与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是一体的、相互呼应的。只要是符合法律精神的,各级生态环保部门完全可以更加主动探索创新、采取更多有效的、管用的“招数”,来服务经济社会大局。
为服务好复工复产,支持好“六保”,生态环境部最近出台一系列文件。其中,实施了两个正面清单,一个是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另一个是监管执法的正面清单。这两个清单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精神,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全面落实“六稳”,推动复产复工维护社会经济稳定的大局,具有积极作用,是便民的措施。同时,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绝不等于放松监管,更不是放任不管。两个正面清单的核心在于实现监管方式的优化创新,提高针对性,对不同的企业区别对待,对守法的企业要给予充分的信任,减轻企业的负担,这是环保监管手段的创新,是服务于社会,是合法的,也是合理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