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将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肖建军介绍2019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及环境监测,并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1
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等11个部门,共同编制完成了《2019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今天正式向社会发布。报告显示:
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PM2.5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其中,未达标城市PM2.5年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
全国1940个国考地表水断面中,Ⅰ~Ⅲ类比例为74.9%,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3.4%,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中向好,我国管辖海域一类水质面积比例同比略有上升,劣四类海域面积同比略有减少,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向好。
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优良县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4.7%,同比持平;全国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全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经初步核算, 2019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4.1%,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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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具体来说:
2019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距离国家二级标准还差1微克/立方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 平均浓度都为国家二级标准的1.6倍左右,区域空气重污染过程时有发生。
全国仍有65个国考断面水质为劣Ⅴ类,黄河、淮河、辽河、海河和松花江流域水质总体仍为轻度污染;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7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地下水水质总体上并不乐观;全国近岸海域仍有13个海湾春、夏、秋三期监测均出现劣四类水质,仍有8个入海河流断面水质为劣Ⅴ类;中西部地区自然生态比较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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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社:我想请问当前我国臭氧污染呈现怎样的特征?请介绍一下臭氧污染的标准和臭氧污染程度划分。
柏仇勇:近年来,我国臭氧污染问题逐步显现,浓度逐年上升。2019年,全国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的41.8%,仅次于占比45%的PM2.5。夏季臭氧污染,已成为我们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拦路虎”,与秋冬季PM2.5污染成为挡在我们面前的“两座大山”。
我国臭氧污染的基本情况:
一是我国臭氧标准已提前与国际接轨。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臭氧二级标准限值为160微克/立方米,与世卫组织标准限值一致,与美国0.07ppm(约150微克/立方米)较为接近。
二是近年来,全球臭氧背景浓度呈增长趋势。平均每年上升1微克左右,与我国背景站变化趋势较为一致。这主要与全球气候变暖、人为污染排放量,以及区域大范围传输等因素有关。
三是我国臭氧污染在空间分布上与PM2.5较为一致。主要原因是,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既是光化学反应生成O3的前体物,也是PM2.5中二次组分的主要前体物。2019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既是PM2.5的污染较重区域,也是O3浓度较高区域。同时,大气中PM2.5浓度显著下降时,会导致光辐射增强,有利于臭氧生成,监测结果表明,PM2.5和臭氧的年际变化整体上呈反相关性。
四是臭氧已成为影响夏季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其中,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汾渭平原6-7月为O3污染最重月份,长三角地区6-9月为污染最重月份,珠三角9-11月为污染最重月份。从我国北方地区到南方地区,O3峰值时间逐步呈后移趋势。
现阶段,我国臭氧污染的根本原因是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等臭氧前体物还维持在较高的浓度水平。在强日照、高气温、少云量、弱风力、少降雨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将加速光化学反应,造成臭氧浓度超标。2019年,全国337城市O3平均浓度为148微克/立方米。
据研究,O3平均浓度超过160微克/立方米,才会对人体产生影响,因此大家不要谈“氧”色变。臭氧在大气平流层中是保护地球的“好东西”,近地面高浓度臭氧才是危害人体健康的“坏东西”。臭氧污染比PM2.5污染更隐蔽,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和损伤作用。通常情况下,臭氧超标时段一般集中在午后气温较高、阳光较强的时段,在此期间只要大家尽量减少外出及室外活动,臭氧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就“可防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