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河北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今年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以上,达到61微克/立方米。
今年,河北省将坚定不移削减燃煤污染。推进清洁取暖,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稳步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工程;强化散煤治理和煤炭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销售各类劣质散煤行为;深化燃煤锅炉治理,全省实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
全面深入治理工业污染。坚决整治“散乱污”企业,实现“散乱污”企业清零目标;压减钢铁产能1000万吨、煤炭产能1062万吨、水泥产能100万吨、玻璃产能500万重量箱、焦炭产能500万吨;完成14家重点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完成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和烟气脱白年度治理任务;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治理,实施汽修喷漆行业污染整治;开展恶臭气体专项治理。
加快治理交通运输领域污染。调整交通运输结构,禁止集疏港柴油货车运煤;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淘汰老旧机动车8万辆;开展港口船舶污染治理,10月底前建成10套港口岸电设施;年内推广新能源车4.3万辆以上;推动实施“4+2”城市即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市和定州、辛集市干线公路绕城工程。
强化扬尘和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河北省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00%;设区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2%以上;完成露天矿山的修复绿化任务;加强对城市公共区域、道路两侧裸露土地的绿化;建立扬尘抽检和降尘监测考评体系。
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大气环境监测监控、预报预警、指挥调度一体化综合信息平台,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对各级网格和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测和全程监控。
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预报预警精确度,建成河北省区域传输监控预警系统。优化采暖季重点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措施。传输通道城市逐步建立本地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排名制度。
依法推进铁腕治污。建立通报排名与考核奖惩机制。严格落实追责问责制度,对环保部和河北省移交督办的问题整改不力的,对直接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有关人员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