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开幕。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分为“过去五年工作回顾”“今后五年工作总体思路”及“2018年主要工作”三部分。
布小林强调,2018年,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的总体要求、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绿色内蒙古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绿色发展,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过去五年环保回眸
1.实施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
2.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治大气、水、土壤污染。
3.停止了自然保护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开采勘探活动,持续推进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4.建立生态文明考核办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完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初步形成了四级“河长”体系。
5.《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和第六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在我区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分别致信祝贺。
今后五年总体目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018年主要工作
1.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冬季清洁取暖计划,抓好散煤和工业废气治理、秸秆利用、煤改气、煤改电等工作。
2.所有火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
3.继续整治乌海及周边地区环境。
4.以市场化办法解决弃风弃光问题,增加清洁电力供应。
5.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计划,深入实施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湖泊综合治理工程,着力消除重污染水域和劣五类断面,依法清理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6.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和重金属减排力度,调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进一步控肥、控药、控膜,从源头上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7.整治工业园区环境,依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
(来源:内蒙古环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