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国工业污染主要由排污企业自行解决并治理,难以建立有利于环保的自我约束机制,同时受经济实力与技术水平等因素制约,很难确保治理措施有效运行。在此背景下,引入第三方治理,一度被业界视作环境污染的对症良方。然而,这一曾被寄予厚望的治理模式至今仍步履维艰。
随着环保产业市场化程度的加深,第三方企业治污渐成环保领域的共识选择。“作为我国环境保护转型发展的必然转型方向,亦是中国环境污染治理新模式,第三方治理无疑具有明朗的前景与强大的生命力。”谈及第三方治理,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胥树凡曾这样说道。
目前,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工业污染已占总污染70%以上,成为环境污染的主要根源。与此同时,在近年来国家出台扶持政策的引导下,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催生出数以万计的巨大环保市场。在此背景下,专业化、精准化的第三方治理模式应声落地。所谓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即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
据《中国财经报》报道,在中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看来,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目前主要由两种模式:委托治理服务型与托管运营服务型。而上述模式的区别在于环境服务公司是否拥有治污设施的产权,前者拥有或者部分拥有;后者不拥有产权,只接受排污企业托管,负责其治污设施运营管理。另据不完全统计,仅在浙江省,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营后,达标排放率可至少达到70%。
早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已正式印发《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意见》,推行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与此同时,该《意见》明确提出,要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
除了在顶层设计中得以明确外,如今上海、河北、吉林、山西、广西等约20个省市区,已先后出台了鼓励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相关的政策与意见,致力于破除治污难题。国内机构预测,2017年中国环境服务业行业收入约7628亿元人民币,到“十三五”末将增长至2.3万亿元。
但即使面对万亿环保蛋糕,第三方却始终维持不温不火的尴尬态势。在众多业界资深人士看来,由于我国环境污染治理长期沿用“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一直都是排污企业作为责任主体自行开展污染治理,即便在政策大力扶持的红利下,第三方治理模式却始终被认为探索性治理实践。
事实上,作为一项管理创新制度,第三方治理离最终落地,尚需面对诸多新的挑战。在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副秘书长李苑彬看来,“对于工业领域来说,最困难的就是权责边界的划分问题。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并不能免除排污工业企业相关的刑事法律责任,所以,很多大的工业企业市场化积极性不高,更愿意自己治理。”
环保责任与安全责任边界模糊是另一个掣肘因素。诚如在污水处理项目中,尽管事前在合同中对水质水量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要求,但实际上水质变化很大,有的业主方甚至水质、水量都改变了也不通知乙方。然而,更让运营商们头疼的是,“业主是企业时,问题还不大,但有些地方政府的商业信用问题则很严峻。”
但在众多业界人士看来,第三方治理模式是否“生根”,则主要取决于环境治理的监管。“只有监管真正严格起来,才会催生环境刚需日渐扩容成熟,而需求的大小决定了产业规模与前景。”所幸,“十三五”最严环境监管模式的开启,加之环保供给愈加理性繁荣,第三方治理有望逐步驶入发展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