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之患今犹在 上亿治霾资金不翼而飞
2019-08-23 14:06:13 - 行业资讯

12月12日,国家财政部发布《防治大气污染必须堵住资金流失漏洞——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检查典型案例的通报》,公布对京津冀等9个省(区、市)2013——201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结果。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据财政部网站通报,部分地方政府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部分县区还将专项资金用于办公楼维修、招待、发工资、发奖金等。

近年来,雾霾频袭,已然成为百姓的心肺之患。为了改善民众生活环境质量,国家从政策到资金大力扶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可是谁能料到,治霾专项资金竟成了“唐僧肉”,不少人总想变着法子“咬”上一口。又是移花接木,又是挪用,有些干脆直接侵占,花样百出,叫人眼花缭乱,更让人心痛汗颜。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副会长骆建华表示,一些地方政府财政投入不能完全用于污染防治,说明治理的力度大打折扣。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大气十条”终考临近,不少地区仍旧处于“钱没了,霾还在”的漩涡之中。

这厢,雾霾肆虐,中央资金源源不断,政策深度落地,全力支持地方治霾;那厢,治霾资金被不正当“蚕食”,雾霾依旧在,非但不减轻,反倒呈现越发严重的态势。事关民众生存健康,岂能无怨?

其实关于治霾资金的使用,早有法律条文规定。2013年印发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有明确规定。对于截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预算法》第9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改变预算支出用途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也规定,截留、挪用财政资金;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则根据情节给予记大过处分、降级或撤职甚至开除。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方面表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被骗取、挤占、挪用、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的补助资金,责令相关地区进行整改。同时,也将研究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和违规惩戒力度,保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防止财政存量资金在基层财政和项目单位沉淀。

上亿资金被“乱花”,追回,当然是追,整改,当然要整!后续的行动本就理所应当,事关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更是对民意的顺应。

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张连起认为认为,中央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也是民众高度关切的话题。安排专项资金的本意,是专款专用,专项落实。应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他还建议今后增加督查频率,对重点地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绩效评估。

中国环保在线认为,无论是国家提出的整治举措,还是专家提出的对应之策,都少不了一个大前提:公共财政的整体透明度。透明度有了,治霾资金一分一毫的去处,都有章可循,有处可查。如此一来,那些环伺周旁的血盆大口也就自动闭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