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出台了《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规则及程序规定(试行)》,确保排污权交易工作的规范有序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据报道,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排污权交易探索成效喜人,已经成为我国排污权交易推进过程中的地方典范之一。
从2015年开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率先于全国通过自主研发的远程电子竞价系统,探索开展了排污权交易工作。截止目前,共成功举办集中交易289场,成交金额突破4亿余元。其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两个排污权交易指标累积成交约5万吨,成效喜人。这是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继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出让转让、药品集中采购规范交易后的又一突破和尝试。
所谓排污权交易是在承认环境容量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将其商品化,并采取市场模式允许治污成本不同的企业对环境资源的使用权进行交易,以实现一定的环境治理的目标的一种手段。事实证明它能够较好的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一项成本效益较高的环境政策。
目前,贵州省出台了《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规则及程序规定(试行)》,排污许可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储备和出让、有偿使用收入征收和使用、初始排污权指标有偿使用费和排污权交易价格等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不断完善,为确保排污权交易工作的规范有序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贵州省排污权交易注重二级市场的培育,突出市场调控作用,形成了以市场化为主的排污权交易体系,并通过及时调整排污权的跨区交易政策,防止了交易碎片化,保证了二级市场的活跃度。
此外,贵州省积极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排污权交易模式,竞买人只需在全省任意一个交易中心办理一张CA数字证书,即可在任意地点任意时间登陆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参与竞价,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项目的整个交易过程。“互联网+”交易模式打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交易竞争充分,效率高、速度快,成交价格更趋于合理,有效节约了参与交易企业的时间。据初步统计,仅此一项,一年可为参与竞争企业节约5000余万元,大幅降低了参与交易企业的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