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至4日,受明显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生一次大面积区域性空气重污染过程。对此,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有60个城市统一启动预警响应,首次实现了区域高级别、大范围预警应急联动。
据环保部通报,12月2日至4日,受明显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生一次大面积区域性空气重污染过程,影响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河南、辽宁等7省市,涉及到60多个城市。
截至12月5日8:30分,邯郸空气质量指数超过500,石家庄、邢台、衡水均属严重污染。
环境保护部于11月29日晚提前函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提示各地按照预测预报情况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区域联动,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同时,环境保护部派出4个督查组,分赴河北、山东省等地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地方政府应急预案启动和落实情况,地方“土小”企业排查情况,重点企业达标排放及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督查发现,各地积极应对,及时采取措施,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重污染强度,缓解了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是联防联控,统一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有60个城市统一启动预警响应,首次实现了区域高级别、大范围预警应急联动。其中,河北省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山西省临汾市等9个城市启动了红色预警措施;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唐山、沧州市,河南省安阳、平顶山、鹤壁、开封、新乡、焦作、滑县、长垣市,山西省太原、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阳泉、长治、晋城、运城市,山东省淄博、聊城、菏泽市等24个城市启动了橙色预警措施;河南省郑州、洛阳、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汝州、邓州、永城、航空港区、济源、兰考、周口、驻马店、巩义市,山东省枣庄、德州、东营、济宁、莱芜、滨州市等22个城市启动了黄色预警措施;山东省济南、临沂、潍坊、日照、泰安市等5个城市启动了蓝色预警措施。
二是紧急部署,强化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各省(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北京市常务副市长李士祥、副市长张工主持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橙色预警应对工作,并带队检查预警措施落实情况。天津市市长王东峰带队暗访并主持召开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部署会,副市长孙文魁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各区、各部门全力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河北省印发《关于区域一启动I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重点加强重污染行业的管控。山东省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提前预警、提前应对,严格落实应急措施。山西省印发实施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确保有效降低区域性大气污染传输的影响。河南省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加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
三是狠抓落实,切实降低污染物排放。各地根据预警情况,对工业企业采取强化污染监控、降低生产负荷或停产等措施,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管控,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北京市加大对固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排放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30余人次,检查施工工地、企业排放等点位1100多个;通过路检、遥测、入户和进京口检测共检查机动车3.77万辆次,处罚尾气超标车辆50辆。天津市滨海新区、南开、河北、武清等区负责同志部署并带队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市环保局针对污染传输通道上风向区域重点进行执法检查;市公安交管局投入警力加强道路巡查管控和限行车辆拦检处罚。河北省廊坊市印发《廊坊市大气污染防治十条严控措施》,要求12月份全市所有水泥(保障居民供暖除外)、铸造行业全部实行错峰停产,全市没有排污许可证的涉气工业企业全部依法停产整治,市建成区限时施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四是强化督导,严格责任追究。本次污染天气开始后,各地组织环保、经信、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应急期间相关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督促重点排放企业、各类施工工地等全面落实减排措施。北京市组织住建、经信、城管、环保、公安、教委等部门,各区政府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街乡镇和单位,严格落实应急措施,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山西省长治市组成40个督察组持续对132家停工的工地、62家限产和210家停产的企业进行重点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停、限工作。河北省石家庄市派出86个督导组,全方位落实各种措施,对工作落实不力的24名责任人实施了问责。山东省济南市打破市域界限,从监测、执法到环境污染治理,建立全方位的区县协调联动机制;同时联合淄博、滨州等城市开展了多轮大气污染联动执法行动,交叉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河南省派出940个督查组,督导各项应对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