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面霾伏”年年至 VOCs治理成重中之重
2019-08-23 14:04:39 - 行业资讯

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日渐严重,雾霾治理已成为民众异常关注的议题。而VOCs(挥发性有机物)是雾霾的成份颗粒之一,解决VOCs也成为雾霾治理的重要举措之一。

10月26日,中国VOCs监测与治理市场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办。“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把VOCs纳入约束性指标,2020年我国工业源VOCs排放将比2009年减少430万吨。业内人士估计,由此带来的市场将达到732亿元。

资料显示,VOCs来源复杂,大体上可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自然源目前属于非人为可控范围。人为源主要包括移动源和固定源,移动源是指汽车、轮船、飞机等各种交通运输工具的排放,固定源中又包括生活源和工业源等,排放成分复杂,涉及行业众多。

鉴于国内VOCs人为源排放量高于自然源,且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和人口密集地方,同时VOCs人为源污染排放成分复杂,不仅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还对人体健康有直接或潜在的危害,国内对人为源VOCs的监测和治理就显得迫在眉睫。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高健表示,VOCs像过去的烟尘、氮氧化物一样,也应作为一个重要的物质来控制。针对全国VOCs污染的压力,环保部陆续发布了一些关于VOCs监测治理方面的标准和方案,进行全国VOCs的治理。目前在VOCs监测方面,环保部监测司和大气司共同指导VOCs监测减排。

据中商国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蒋淑军介绍,从“十二五”到“十三五”,VOCs政策治理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国家“大气十条”出台之后,相关政策进入密集出台期。“十三五”规划纲要更是首次把VOCs纳入约束性指标,2020年我国工业源VOCs排放将比2009年减少430万吨。蒋淑军认为,由此带来的市场将达到732亿元。

但在国家环境测试中心主任黄业茹看来,目前我国VOCs的监测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特别在设备方面还有很多欠缺,尤其是国内低浓度标准气体只能依赖进口。“我们的校准没有标气(标准气体),这是我们现在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没有这个物质,仪器就没有标准。”

地方环保部门官员也有困惑。东莞市环保局副局长陶谨认为,现在VOCs排放标准、监测标准、治理标准都不同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们找过不同的研究机构测算,差距有的达到两三倍。”陶谨说,“最根本的东西就是底数要清楚,基数要清楚。”

台湾“中央大学”教授王家麟介绍了台湾在空气治理上的一些方法和成果。台湾地区的环保署从1994年开始建立监测站,目前有80多个,监测站的监测对象是CO、PM2.5和氮氧化物等,在台湾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每一个小时提供一个监测数值。

王家麟说:“监测站是一个耳目,了解到底空气品质如何改善,改善的成果以及速度,透过监测站可以了解。”除了监测手段,还有法规做保障。王家麟指出,大型的VOCs排放口必须安装连续监测设备,对于它的排放必须如实掌握。

多位参会人士表示,近年来我国多地的PM2.5污染已有好转,但是臭氧的排量却在过去的十多年里几乎没有下降,未来臭氧将成为重要的污染物监测和治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