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召开 全面掌握排污实况 严格执行总量核查
2011-07-01 13:46:44 - 行业资讯

中国环境报记者 霍桃 6月30日北京报道

全国2011年上半年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今日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就2011年上半年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启动做了动员和重要部署。

张力军说,为打好“十二五”开局之战,按照环境保护部党组的统一部署,今年上半年重点开展了3个总量减排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完成了“十一五”污染减排核查和考核工作。经检查,2010年与2005年相比,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2.45%和14.29%,均超额完成了10%的减排任务。反映环境质量的两项重要指标高锰酸盐指数和二氧化硫继续呈现好转趋势,污染减排取得明显成效。二是研究确定“十二五”分地区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经过详细的新增量、减排潜力分析和测算,并与地方反复协商后,确定了各地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总体上定为,东部削减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中部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西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分地区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目前已报送国务院,近期将正式下达。三是研究制定“十二五”减排政策措施。为确保完成4项污染物减排任务,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明确了污染减排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待国务院批准后印发实施。电厂脱硝优惠政策、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政策正在抓紧协调中。

张力军指出,2011年国家确定的减排任务是,4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同2010年相比均下降1.5%。考虑到“十二五”开局各地的投资冲动,国际经济的日趋回暖,以及需要时间部署新增约束性指标的对策措施,减排任务相当艰巨。近期,通过对1~4月全国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的初步调度发现,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实现了下降,而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新增污染物减排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原因包括能源消耗导致的、工艺生产排放的氮氧化物增加过快,燃煤电厂和水泥厂等脱硝工程尚未大规模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的规模和力度减弱等。当前,个别地方存在等靠思想,还有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盲目上高耗能项目。今年一季度,高耗能行业增速呈上升趋势,如果这一态势持续下去,不仅影响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而且严重影响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此外,污染减排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难度增大、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能力建设跟不上减排形势需要、监管不力等问题。

张力军对2011年上半年减排核查核算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此次半年核查,要以工作部署情况和重点项目进展为主,要通过减排核查调研,掌握全国减排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科学预判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为国家研究制订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和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决策提供第一手的依据。在具体核查中要重点突出以下8个方面内容。

一是重点了解各地减排工作部署情况。各核查组要将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以及环境保护部减排工作部署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要了解各地对减排工作进行落实、部署和出台政策措施的情况。

二是合理测算新增量。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新增量核算来看,决定其排放量的国民经济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全国城镇人口增长率等参数均较去年同期明显上升,新增排放量压力较大;从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新增量核算来看,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水泥等行业产品产量和机动车保有量均呈快速增长趋势,尤其是火力发电量大幅度增加,导致两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过快增长。各级环保部门要抓紧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认真把握经济发展态势,保证用于新增量测算的宏观发展参数准确、合理。

三是严格核实减排量。按照“十一五”总量减排核查办法的规定,继续坚持从紧从严的原则,核定各项措施的削减量。对各地提交的“十一五”结转和2011年当年减排项目清单,要认真分析其减排量的构成比例,合理分配核查时间。原则上,有较大减排量的项目都要核查到位。

四是认真做好再核查。随着大规模减排工程的建成投运,“保运行”不仅是减排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核查需要关注的重点。一些企业为了经济效益违法超标排污,一些已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对此必须进行针对性的检查。要将“十一五”期间计算过减排量的污水处理设施、脱硫设施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作为重点,突出开展后督察和再核查。

五是重点行业开展全口径核查核算。要积极探索开展对电力、钢铁、造纸和印染行业的全口径核查核算。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在“十一五”水平分析的基础上,做好进出水水量、主要污染物浓度及辅助参数等的全口径核查核算。

六是做好农业源核查核算。由于农业源减排是第一次纳入核查范围,基础工作较为薄弱,要克服困难,以畜禽养殖业的核查核算为主。

七是做好机动车减排核查。机动车减排也是第一次纳入核查范围,总体上讲,机动车减排核查的要点也要算增量、核减量。新增量主要测算车辆增长或车辆排放水平增加带来的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量主要测算实施在用车车辆报废工程、车用油品升级工程、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形成的减排量,上半年只考虑车辆报废的氮氧化物减排量。

八是详查电厂氮氧化物减排量。参照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已建脱硝机组名单及各地上报新建成投运的脱硝机组,对脱硝设施必须逐一检查,摸清脱硝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

环境保护部各有关司局、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国家电网及五大电力集团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到场参加了视频会议,各环保督查中心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新疆建设兵团环保厅(局)的主要领导及负责人同时收看了视频直播。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相关链接:http://www.mep.gov.cn/zhxx/hjyw/201107/t20110701_2143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