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2010年中国突发环境态势高发
2011-03-29 13:45:51 - 行业资讯

国家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日前表示,2010年我国突发环境态势呈现高发态势,突发事件态势仍然处于高峰期。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在2010年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近年来,我国突发环境事件数量居高不下,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以及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环境事件明显增多,重金属污染仍保持高发态势。”

2010年受理环境污染案1469起 突发事件149起

近年来,我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由于突发环境事件数量居高不下,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以及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环境事件明显增多,重金属污染仍保持高发态势,致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面临巨大挑战。今年是我国“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但目前看来我国环境污染仍未得到遏制,重大污染事件频发,环境恶化严重威胁百姓安全。2010年1-11月环保部共接报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49起,受理举报环境污染事件1469件。

国家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虽然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绝大多数得到有效处理,但环境污染事件总量居高不下,且类型多、发生区域广,环境安全依然面临严峻形势。

张力军在此间举行的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说,今年发生的一批重大、敏感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自然灾害次生环境的应对问题都得到了妥善处置。比如,中石油兰郑长输油管道渭南支线柴油泄漏事件、大连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青海玉树地震以及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相关部门地迅速处置,将事件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2010年1-11月,环境保护部共接报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49起,其中重大环境事件4起,较大环境事件39起。由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灾害事件有91起,占总数的61.1%。自然灾害导致及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达17起。重金属污染事件仍保持高发态势。今年相继发生了江苏大丰、四川隆昌、湖南嘉禾、甘肃瓜州、湖北崇阳、安徽怀宁等9起血铅事件,这表明目前铅冶炼企业造成的污染仍然很严重。

环境应急建设

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张力军表示,全国已有80%的地市级环保部门和70%的县级环保部门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约有5千余人专门从事环境投诉受理工作。截至今年11月底,环保部通过“010-12369”共受理举报1469件,已办结1330件,结案率达90%,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绝大多数得到有效处理。

虽然如此,当前环境安全依然面临严峻形势。国内环境风险异常突出,环境污染事件总量居高不下,且类型多、发生区域广。因为污 染事件诱因复杂,环保部门预警防范难,形成事件危害大、处置难、社会关注度高的难题。此外,安全生产、交通事故等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也在持续上升,百年一遇甚至几百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多发频发。

因此,环保部门在制定“十二五”环保规划时要系统考虑环境应急管理内容,并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

全国环境监测机构已达2492个

近日,记者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成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国环境监测机构已有2492个,监测人员5.3万多人,为国家环境管理服务的效能不断增强。

环境监测是探索环保新道路的重要支撑。30年来,环境监测总站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坚持以完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为工作主线,研究制定了全国环境 监测技术路线及大部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和方法;以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监测为突破口,建成了覆盖我国主要水体的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和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以环境质量保障为着力点,积极开展重大突发事件环境应急监测和国家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监测,以技术立站和人才兴站为方针,初步形成了以院士领衔,研究员为主干,中、高级技术人员为主体的人才梯队。

总投入100亿元 我国应用物联网对1.5万个重点环境污染源实施监控

监控技术和装备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环境监督管理的有效性,能否对污染源进行实 时、准确地监控,关系到“十二五”减排目标的实现。物联网应用于环境监管已成为现阶段推动环境管理的有效手段。应用物联网海量集成技术、细化污染 源监控系统全方位架构、强化数字环境管理,将带来环境管理模式的重大转变。

据介绍,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符合物联网的基本特征,“十一五”期间,全国31个省市区300多个地市近万家排污企业共同实施了国控重点污染 源自动监控建设项目,总投入超100亿元人民币,实现了数万个信息点位的联通,实现了对排污口、环保治理设施以及部分生产工艺的全方位监控,构建了一个庞 大的环保监控体系,使得“十一五”环保呈现向好态势。这位负责人说,根据最新统计,中国已经建成343个省、市两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对1.5万多家重点污 染源实施了自动监控。应用物联网理念创新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已成为中国现阶段巩固污染减排成果的有效手段。

来源:中国新闻网

http://www.ln.chinanews.com.cn/html/2011-01-28/191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