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发布,大气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如何?
2020-04-10 09:44:51 - 行业资讯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围绕《“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实施情况,发布了《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大气环境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如何?

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2018 年,全国 338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含已于 2019 年 1 月并入济南的莱芜市,下同)优良天数比率为 79.3%,较 2015 年上升 2.6 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为 43 微克/立方米,较 2015 年下降 24.6%

绿色发展基础夯实情况

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提前两年完成煤炭、钢铁行业去产能及淘汰关停落后煤电机组的“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开展京津冀地区协同保护。组织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深化大气污染控制中长期规划研究,京津冀共同发布《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

强化绿色科技创新。中央财政投入经费实施“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和“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重点生态环保科技专项。

基本公共服务推进情况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初步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格局。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排污单位实时自动监控系统。

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338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1436 个国控城市空气监测站。发射高分五号环境卫星。完成国家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构建国家-区域-监测机构三级质控体系。

强化信息系统建设。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推进情况

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出台 20 余项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配套政策,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顶层设计。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深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建立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完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加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有序推进“煤改电” “煤改气”。重点地区大力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指导重点区域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狠抓重点行业环境管理。全国煤电机组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8.1 亿千瓦。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开展船舶与港口污染控制,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全面供应国六车用汽柴油。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组建生态环境部。组建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实现了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五个打通”,以及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贯通。

开展督察工作。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例行督察与专项督察,实现第一轮例行督察全覆盖,并对多个省份开展“回头看” 。按照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工作模式,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

强化监管力量。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局”。

部分约束性指标圆满完成存在风险

全国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指标压力仍然很大。

下一步工作计划

大力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支持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聚焦目标打好标志性战役。深入推进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贯彻实施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