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气防治再出“重拳”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19-08-23 14:03:52 - 行业资讯

针对污染天气,河南省再出“重拳”,根据污染程度的不同分成四个级别,不同级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污染程度的不同分成四个级别,不同级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最高的“红色预警”出现时,河南省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都要停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针对污染天气,河南省再出“重拳”。

污染天气确定四级预警

重污染天气,是指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根据《预案》,全省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统一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级,当预测可能出现上述重污染天气条件时,应当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当全省6个及以上区域相邻的省辖市同时达到橙色或红色预警条件时,启动该级别的省级预警。

当达到预警条件时,应当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时,应当将未来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及平均值等予以说明。原则上,红色预警应当提前24小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启动最高级别响应时要停课

根据不同的预警级别,河南省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河南省将有相对应的系列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如启动Ⅳ级响应措施后,公众应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等;Ⅲ级响应措施启动后,增加在主城区实行非绿标车、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启动Ⅱ级响应措施后,将增加事发地政府负责督导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0%等。而一旦启动了I级响应措施,河南省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事发地政府应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督导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工业企业停产停业。

信息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预案》指出,在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事发地政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重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污染的范围、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及须采取的措施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