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环境监察法定职责 打造优秀基层监察队伍
2019-08-23 14:03:35 - 行业资讯

保护和改善生产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需要基层环境监察部门具体行动,基层环境监察的成效决定了我国治理环境的成败。对于基层环境监察人员来说,环境执法大练兵、环境执法大比武、环境专项业务学习、环保工作交流学习、双随机执法等,这些都较好地让基层环境监察人员提高了环境监管执法能力。

199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中明确:“保护和改善生产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需要基层环境监察部门具体行动。基层环境监察的成效决定了我国治理环境的成败。

对于基层环境监察人员来说,环境执法大练兵、环境执法大比武、环境专项业务学习、环保工作交流学习、双随机执法等,这些都较好地让基层环境监察人员提高了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人员就自身角度对环境监察工作提出以下六点建议:

一、加强环保法之外的法律学习

环境监察人员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深刻学习《公务员法》。通过学习《公务员法》,提高基层监察人员的职业素质,规范基层环境监察人员的行为。在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中,具体适用哪一部环境法律一直是个难题,深入学习环保法之外的法律势在必行。例如《立法法》中的“不溯及既往”、《行政处罚法》中的“一事不二罚”等。笔者认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这些法律虽然不能直接用于环境监察业务工作,但对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是必不可少的。熟知这些法律是每一位合格的环境监察人员必须做到的。

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坚持依法履职,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基层环境监察人员在环境监察的最前沿,在法律了然于胸的情况下,权衡自己行为的准则正是这两句话。

三、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

面对众多的污染企业,一线执法人员受人员和装备的限制,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应用高科技监管手段,实现高效监管是基层环境监察的趋势。应建设环境安全预警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平台,整合目前在线监控、视频监控、视频会议三大平台,启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航拍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四、坚决杜绝人浮于事、权责不清

出台相关规定,不断强化对“人浮于事”的问责。对作风懒散、纪律涣散、缺乏担当的环境监察人员,重点整治其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等行为。“在权责不清”的治理上需在建章立制、明晰权责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公开的监督机制、立体公平的评估机制和必要的淘汰机制;建立和推行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三联单”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对每项权力设定相应职责,并细化为“事前、事中、事后”3个阶段,明确职权运用全流程违规违法应承担的责任,使责任具体化、固定化。

五、赏罚分明,关注基层环境监察人员心理状态

作为基层环境监察人员,不怕辛苦也不怕出错,最担心的其实是制度无法做到赏罚分明。赏罚分明是关注基层环境监察员心理平衡感和公平感的重要内容,为达到更好的激励目的,应把对监察人员公平感的关注融于日常的工作中,从大处着眼,从细处入手,以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只有做到办事公正,赏罚分明,即把一碗水端平,适时、适当奖赏,适度惩罚,掌握赏罚的艺术性,才能真正做到赏罚公平,才能出色地打造优秀的环境监察队伍。

六、基层环境监察领导必须优秀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基层环境监察领导的水平高低决定了基层环境监察队伍的优劣。

一名优秀的基层环境监察领导应该具备的必要素质有以下几点:一是业务娴熟。基层环境监察领导应该对环境执法的法律法规、适用规范及标准、执法程序等做到烂熟于心。二是“治国之道,唯在用人”。用人的核心是知人善任,而知人善任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利用人才的潜力,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心理疏导。关注监察人员的心理健康,及时做好心理健康关爱,提升监察员的心理健康水平。四是有责任有担当。基层环境监察领导作为基层环境监察的负责人,应该是有事带着大家一起干,决不当甩手掌柜。五是团结人心。真心实意地充分发挥民主,认真地听取各方面的不同意见,让下属充分讲话。六是维护基层监察人员的合法权益。要让基层监察人员感觉踏踏实实做环境监察有前途、有期待,对有损基层监察人员合法权益的事项据理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