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许东村城中村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1-03-28 15:35:59 - 公司新闻

太原市许东村城中村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太原市许东村城中村改造二期工程;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许东村北部,东临太行路,西为规划路,南起许坦东街,北至新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2390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1460.7平方米,其中总地上建筑面积348624.6平方米,总地下建筑面积92836.1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如下:

1、主体工程:5座22层塔板式住宅楼、11座6层住宅楼、3座21层住宅楼、1座14层住宅楼、2座4层商业楼、1座3层商业楼、1座3层公建楼、1所幼儿园。

2、辅助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和雨水工程。

3、配套工程:供暖工程、供气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绿化工程。

4、占地拆迁工程

本项目共拆迁总建筑面积为5.38万平方米,其中村民住宅4.88万平方米,非住宅面积0.5万平方米。计划2011年4月开始拆迁,2011年10月完成。补偿方案为村民每户100平方米的住宅和商铺面积,商铺和私营企业按照拆一补一,补偿同等建筑面积的商铺。

二、建设项目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一)、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气: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场地平整、原辅材料运输、拆迁工程引起的扬尘,汽车尾气,施工人员临时炉灶的油烟;运营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废气、住户厨房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及中水处理站臭气等。

2、废水:施工期主要废水为施工机械的含油污水、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和雨水对建筑材料冲刷;运营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的环境有一定的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水泵、换气站、换热站等配套设施作业时的噪声和汽车出入地下停车场。

4、生态:施工期间需要进行场地的平整、填方、挖方土地对土地表面植被的破坏;项目建成后该区域的生态系统将转变为城市生态系统,原植被将由观赏性的绿化树木所代替。

5、社会环境:项目将对许东村旧村进行拆迁,拆迁后的居民将入住一期工程拆迁楼内,拆迁将会在一定时间内影响村民的生活环境,项目建设后,村民的生活质量将有所提高。

(二)、施工期主要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在施工场界应设置1.8米以上的围挡;施工过程中使用砂石、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储;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则应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施工场地设置洗车平台等。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冲洗车辆的含油污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场地应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污水经处理后用于抑尘、绿化。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在施工期应避开休息时间施工,尤其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严禁施工;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拆迁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拆迁的建筑垃圾全部用于回填,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防治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小施工场地的面积,以减少对植物的破坏,同时严格划定土方界限不得超界施工;在取土场应采取栽种树木等生态恢复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三)、运营期主要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居民须安装油烟净化器;维持地下车库的送排风系统正常运转;垃圾收集站须及时清运并喷洒消毒剂和除臭剂等。

2、废水防治措施:经过化粪池后统一汇入中水处理系统,回用于绿化、道路浇洒等,其余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

3、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是水泵、换热站等设施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和汽车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罩和单独隔音间封闭;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在其周围栽种观赏性树木,提高消声减噪效果。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环境质量现状

工程所在地的环境质量良好,各环境要素对本项目建设无明显不利影响,各类环境功能区适合本项目的建设。

2、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在施工期,因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噪声、施工弃土、施工扬尘和施工废(污)水等,会对自然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这些影响大多是短期的,活动结束后可恢复,而且按照本次环评所提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期将不会对自然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小区运营后,生活垃圾交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大气、噪声等影响,经过相应措施治理后,可以做到完全达标;同时结合绿化建设,对生态和景观有一定正面影响。

3、外部交通环境对本小区的影响

目前本项目的南边界许坦东街是本项目的主要交通噪声源,规划路与太行路尚未建设,不存在交通噪声,但应考虑将来道路建设会给小区带来影响,应对临街建筑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如安装隔声窗,绿化小区周边,与道路保持一定的距离等。

4、治污措施的有效性、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评价认为,本项目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采取的治理措施均经济可行。经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体现了达标排放的原则。

5、产业政策及选址合理性

按照城中村改造用地划地原则,确定许东村城中村改造用地由2块土地组成。其中第一块位于许坦东街以南、太行路以东,面积为3.42公顷,规划为商业、居住用地;第二块位于许坦东街以北、太行路以西,面积为12.37公顷,规划为居住用地。

本项目为许东村城中村改造二期工程,依据《太原市南站片区控制性规划》,本项目所在地属于许东居住区,符合规划要有;本项目的建设同时符合《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政发[2004]29号)的相关规定。

6、功能区划合理性分析

本评价认为规划项目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一类功能区的标准;大气环境可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本项目不存在污染地表水的问题;本项目的实施将大大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完善现有用地功能,改善目前的城市景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综合效益显著。

7、总体结论

本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将完善原有用地结构,有效利用土地,增加区域景观效果,促进本区的经济发展,提高民众生活质,具备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虽然在开发建设同时不可避免地也会带来相应的生态影响和环境影响,但只要在开发建设和日常运作管理中,能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可将其不利的环境影响控制在环境允许的范围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查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日开始10天内(2010年10月21日——2010年10月31日),以信函、传真、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时间:2010年10月21日——2010年10月31日。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太原市小店区许东村委会

    址:太原市小店区许东村委会

人:牛纪贵

联系电话:13111007131

六、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太原佳华科技工业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乙;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336号

    址:太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佳华街8号佳华科技工业园

人:王  林

联系方式:0351-7539613

电子邮箱:rkhp@rockontrol.com